1.为什么出台《高质量发展海洋经济推进建设海洋强省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
答:2024年8月7日,《高质量发展海洋经济推进建设海洋强省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由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实施。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强调要完善促进海洋经济发展体制机制,健全海洋资源开发保护制度,健全维护海洋权益机制等。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海洋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建设海洋强国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论述,多次强调“要进一步关心海洋、认识海洋、经略海洋”“向海洋进军,加快建设海洋强国”。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3次到海南考察,都对海洋工作作出重要指示,特别是对海南海洋经济发展寄予厚望,强调要坚定走人海和谐、合作共赢的发展道路,提高海洋资源开发能力,加快培育海洋新兴产业,着力推动海洋经济向质量效益型转变。这些重要部署和重要指示为海南高质量发展海洋经济、推进建设海洋强省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近年来,海南省委、省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南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坚持陆海统筹,大力发展海洋经济,积极推进海洋强省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省委省政府明确提出“向海图强、再造一个海上海南”“打造深海科技创新策源地”战略目标,在新一轮党政机构改革中成立省委海洋发展委员会,组建了省海洋厅、省海洋经济发展与资源保护研究院、省海洋和渔业监察总队,并从深度融入海洋强国、“一带一路”建设等重大战略,服务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大局出发,结合海南实际,强化顶层设计,编制出台了《行动方案》。
2.《高质量发展海洋经济推进建设海洋强省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行动方案》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新质生产力、建设海洋强国以及关于海南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锚定“一本三基四梁八柱”战略框架,以建设国家海洋领域新质生产力重要实践地为总体目标,坚持规划引领、创新驱动、生态优先、开放合作,加快构建现代海洋产业体系,着力提高全要素生产率,高质量发展海洋经济,推进建设海洋强省。
一是明确了未来一段时期我省发展海洋经济的主要目标。《行动方案》提出在2023年海洋生产总值占全省GDP比重33.8%的基础上,海洋生产总值占比实现稳步提升,至2026年,海洋生产总值占全省GDP的比重达到40%,为2030年全省海洋生产总值突破6000亿元、2035年突破1万亿元奠定坚实基础。同时,海洋科技创新能力显著增强,海洋产业升级提档加速,海洋资源开发利用效益明显提升。
二是提出了近三年加快推动我省海洋经济发展的重点任务。《行动方案》从海洋产业体系和发展支撑体系两个维度提出7项重点任务、24个具体任务。这7项重点任务分别是培育壮大海洋新兴产业、提升海洋传统优势产业、超前布局海洋未来产业、提升海洋科技创新能力、推动海洋经济绿色发展、促进海洋经济开放合作和完善海洋经济治理体系。其中前3项任务强调要着力打造“5+4+2”产业体系,即培育壮大深海油气、海洋新能源、海洋工程装备、海洋生物制造、现代海洋服务业等五个新兴产业,优化提升海洋渔业与水产品加工、海洋旅游文化、海洋交通运输、海洋化工等四个传统优势产业,超前布局深海、极地两个未来产业,构建结构合理、相互协同、竞争力较强的现代海洋产业体系。后4项任务从科技创新、环境保护、开放合作、体制机制四个维度提出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支撑体系,产业体系与支撑体系互为牵引、相互支撑、协同推进。
三是提出了组织保障措施。包括加强党对海洋工作的全面领导,建立健全涉海工作协调推进机制,抓紧谋划一批涉海重大项目,强化组织保障、人才保障、要素保障,加快形成海洋强省建设的强大合力;强化对重点事项、重大项目及配套措施的督促落实;强化海洋经济统计调查,健全海洋经济运行监测体系;支持建立海洋发展、海洋治理研究高端智库,为高质量发展海洋任务提供有力的支撑。
3.《高质量发展海洋经济推进建设海洋强省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亮点是什么?
答:《行动方案》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紧扣海南的特色和优势,坚持创新驱动,深化产业融合,推动绿色发展,促进开放合作。未来我省海洋经济的发展将围绕“向海图强”、再造一个“海上海南”的战略目标,通过多个维度进行布局。
一是创新驱动,深海智造引领未来。海南海洋经济发展的最大特色和优势是“深远海”。为此,《行动方案》立足海南独一无二的深海资源优势,提出加快搭建高能级深海科技创新载体平台,强化科技攻关与成果转化,着力打造由科研院所、龙头企业和活跃的创新型小企业共同组成的深海领域创新生态。以提升“深海进入-深海探测-深海开发”能力为目标,构建完善的深海产业链,努力打造具有海南特色的深海产业集群。
二是融合发展,建立现代海洋产业体系。依托海南区位优势和自由贸易港政策红利,吸引资本和创新要素向海洋产业集聚,《行动方案》明确提出加快构建“5+4+2”产业体系,五个新兴产业具体指加快深海油气增储上产、做大海洋新能源产业、特色化发展海洋工程装备产业、做精海洋生物制造产业、做优现代海洋服务业,四个传统优势产业指推进海洋渔业与水产品加工产业提质增效、提升海洋旅游文化产业发展品质、推动海洋交通运输业智慧绿色转型升级、延伸海洋化工产业链。两个未来产业指探索开发深海资源、培育发展极地产业,形成多元化、融合发展的现代海洋产业体系。
三是生态优先,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在推动海洋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始终坚持生态优先的原则,深入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加强海洋和海岸带国土空间管控。健全海洋生态预警监测体系,强化海洋综合执法,筑牢海洋资源开发中的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屏障。强化海洋绿色技术创新和应用,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谋划建设绿色低碳临港产业园,推动能源生产消费绿色化、低碳化。加强海洋碳汇开发与利用,有序开展碳汇试点。
四是开放合作,不断拓展蓝色伙伴关系“朋友圈”。《行动方案》强调开放合作的重要性,积极推动我省海洋经济与国内外其他地区的交流合作。通过借力国际交流平台,提升我省在全球海洋治理中的影响力。通过服务国家重大区域战略,促进区域联合发展。通过共享资源、共谋发展、共担责任,构建开放包容、合作共赢的海洋经济发展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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