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海洋和渔业监察总队2026年执法船艇船员招聘公告(第四号)

2026-05-27 11:02 来源: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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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海洋和渔业监察总队

2026年执法船艇船员招聘公告(第四号)


海南省海洋和渔业监察总队2026年执法船艇船员招聘理论测试、实操已结束,现将理论测试成绩、实操成绩、资格复审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理论成绩、实操成绩表

详见附件1。

二、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详见附件2。

三、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2026年6月1日9:00-12:00,14:30-17:30。

(二)资格复审地点:海口市龙华区滨涯路3号绿地领海广场10栋805室(联系电话:0898-66781890)

(三)资格复审提交材料

1.海南省海洋和渔业监察总队2026年执法船艇船员招聘报名登记表(需本人手写签名并粘贴照片);

2.毕业证书;

3.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合并成一张图片);

4.岗位专业条件要求的适任证书;

5.无犯罪记录证明;

6.有效期内船员健康证明;

7.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需本人手写签名);

8.近期2寸免冠正面蓝底证件照;

9.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

以上所有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资格复审后,原件(除必须提交原件的)交还考生本人,复印件留存备查。

四、注意事项

(一)入围资格复审的考生,请于规定时间自行前往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当天须提供报名时所提供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经现场核对后留存复印件,退回原件。考生须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二)考生因故不能到现场的,可书面委托他人携带考生资格复审材料代为办理,被委托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报考人员的书面委托书(附件3),委托书需本人签名并按手印。

(三)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考生提供材料不齐全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将取消其面试资格;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报送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考生自愿放弃的,需提交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声明书(附件4)并扫描发送至邮箱(1025518392@qq.com)。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五、其他

应聘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注意接收应聘工作通知。

公开招聘工作接受海南省海洋厅指导和监督,按规定及时公布相关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本公告由海南省海洋和渔业监察总队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98-65381559(综合处)、65859037(装备技术指挥处)。

监督机构及电话:海南省海洋厅(机关纪委),0898-65580753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附件:1.理论成绩、实操成绩表

      2.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3.委托书

      4.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声明书


海南省海洋和渔业监察总队

2026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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