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质量发展海洋经济推进建设海洋强省
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2025年度
重点工作监测评估项目比选公告
一、比选概述:《高质量发展海洋经济推进建设海洋强省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是跨越海南自由贸易港封关的承前启后的海洋经济建设重要指导文件,对重点事项、重大项目及配套措施做好督促落实,是保障文件落实有力的重要基础。
二、项目名称:《高质量发展海洋经济推进建设海洋强省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2025年度工作工作监测评估项目。
三、项目实施时间:2025年7月至2025年12月31日(具体开始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四、预算金额(报价金额不超过预算金额,超出报价金额视为无效报价):20万元
五、项目要求及内容:
(一)2025年上半年评估报告1份;
(二)2025年度评估报告1份;
(三)2025年度监测方案文本1份;
六、申报单位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本次比选接受联合体报名。
七、报价提交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有效证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提供具有相应的资质条件、满足项目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及有类似项目业绩经验的证明材料;
(三)提供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活动记录的承诺函;
(四)具有良好信用。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本公告发布日期起任意一天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五)单位简介和报价函;
(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七)项目编制方案。
八、评审规则:
(一)设置项目评审评分表进行评审。
(二)设置评定标准进行评审。
一是具备完成项目的资质及良好业绩,二是具备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硬性条件,三是具备项目相关工作经验,四是项目方案合理操作性强,五是同等条件下报价择低原则。
九、报价时间及地点
2025年7月22日-2025年7月28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纸质件报价材料一式三份加盖公章(电子版刻光盘)进行密封,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报送至海口市白驹大道12号海南省海洋厅海洋战略规划与政策法规处1305房,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材料我厅有权不接收。
十、公告方式
比选结果经组织评审、内部审批等程序后,在海南省海洋厅信息网发布中标供应商公告,公告期不少于1个工作日。
十一、签订合同
确定项目实施单位后,由中标供应商与海南省海洋厅签订合同,按合同执行。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崔林霄
联系电话:18689605121
监督电话:0898-66860691
特此公告。
海南省海洋厅
2025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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