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海洋灾害应急专项工作办公室关于调整并终止海洋灾害应急响应的通知

2024-11-20 22:04 来源: 【字体:  

海南省海洋灾害应急专项工作办公室

关于调整并终止海洋灾害应急响应的通知


沿海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各成员单位:

由于冷空气减弱且台风“万宜”已减弱解除编号,海南岛沿岸潮位正逐步恢复正常,达不到警报发布标准,本次台风风暴潮警报解除;受冷空气和台风残留环流的共同影响,文昌市、琼海市、万宁市、陵水黎族自治县、三亚市近岸海域将出现2.5~3.4米的大浪,近岸海域海浪预警级别为蓝色。

根据《海南省海洋灾害应急预案》有关规定,海南省海洋灾害应急专项工作办公室决定于2024年11月20日12时将海洋灾害Ⅲ级应急响应调整为海洋灾害Ⅳ级应急响应,并终止海洋灾害Ⅳ级应急响应。请沿海各市县按照相关规定做好灾情统计报送工作,及时报送损失情况。

(咨询电话:海南省海洋预报台 68958105)



海南省海洋灾害应急专项工作办公室

2024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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