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海洋厅法律顾问单位需求公告
根据我厅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法律顾问单位,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聘用法律顾问单位
(二)项目预算:10万元
(三)服务时限:2024年8月至2025年3月31日(具体开始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四)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根据乙方开具正规、等额、合法的税务发票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拨付项目总经费的70%;第二次支付时间为2025年3月31日前,在乙方提交相关工作报告并通过甲方主管业务处室组织验收合格后,甲方根据乙方开具正规、等额、合法的税务发票,支付剩余30%的经费。
二、服务内容
(一)工作内容
1.对甲方起草的法规、规章、方案等提出宏观政策一致性、公平竞争性审查意见,出具法律审核意见书;
2.对与甲方有关的公告、合同、方案等提出公平竞争审查意见,出具法律审核意见;
3.为甲方的决策部署提供动态法律咨询服务,需要时出具相关法律意见;
4.协助甲方开展海洋领域各项工作的程序、实体、法律适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研究,并提出意见建议;
5.配合甲方完成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民事诉讼等司法工作;
6.根据需要参与相关政策制定工作;
7.根据需要安排专人坐班协助办理各类文件,配合完成管理制度制定、依法行政考核等工作。
(二)工作要求
1.应当在获得本单位提供的相关文件资料及其他必需的工作条件后,及时完成服务工作,并按本单位要求通报工作进程;
2.应当及时响应和深入开展相关法律事务研究,需要书面材料的,应及时提交书面材料;
3.应当按照本单位保密纪律要求,对从本单位获知的工作信息以及行政行为相对人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严格保密,非因法律规定或者本单位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三)工作成果
根据合同年度服务事项出具相关工作成果,并提交年度总结报告一份,包括服务事项及其他要求相关工作等。
三、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经司法部门批准成立的律师事务所(提供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二)无违法、违规、违约记录。投标人近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重大违法、违规、违约记录(提供加盖公章的投标人无违法违规违约记录声明函,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从注册时间起算)。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6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企业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提供的资料须加盖公章)。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8月至今任何连续3个月纳税和社保缴纳证明加盖公章)。
(五)具有良好的信用。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网页截图加盖公章)。
(六)本次遴选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评分标准
序号 | 评比内容 | 评分具体内容 | 分值 |
1 | 律师事务所整体情况(25分) | 2023年海南省律师事务所检查考核中五星律师事务所得25分;四星律师事务所20分;三星律师事务所15分;其他0-14分。 证明材料: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25 |
2 | 团队情况(25分) | 团队评分如下 律师执业年限≥10年的得25分 律师执业年限<10年≥5年的得20分 律师执业年限<5年的得15分 证明材料: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 25 |
3 | 实施方案(35分) | 1.项目目标明确、项目思路清晰、项目组构成完备、实施计划合理、项目进度计划安排合理、论证评估计划详尽、项目实施的保障条件完备得35-25分; 2.项目目标较为明确、项目思路较为清晰、项目组构成较为完备、实施计划较为合理、项目进度计划安排较为合理、论证评估计划较为详尽、项目实施的保障条件较为完备,得25-15分; 3.项目目标一般、项目思路一般、项目组构成一般、实施计划一般、项目进度计划安排一般、论证评估计划一般、项目实施的保障条件一般,得15-5分; 4.项目目标不明确、项目思路不清晰、项目组构成不合理、实施计划不合理、项目进度计划安排不合理、论证评估计划不详尽、项目实施的保障条件不完备,得0-5分。 | 35 |
4 | 报 价 (15分) | 价格占15分:将所有通过符合性筛选的投标报价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15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5分。 评审小组认为投标方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方报价,有可能影响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方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小组应当将其材料作为无效处理。 | 15 |
项目总得分 | 100 |
五、选择标准
由评审小组对投标人提交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对满足全部实质性要求的投标人按照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分。综合评分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人,综合评分得分次高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人,以此类推。综合评分得分相同的,按实施报告得分由高至低排序,实施报告也相同的,按报价得分由高至低排序。本项目确定1家投标单位中标,中标结果信息在我厅门户网站进行公告。
六、报名与文件获取
(一)报名方式:报名供应商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2024年8月16日至2024年8月20日),到海南省海洋厅海洋战略规划与政策法规处(1221室)现场提交《遴选报名与遴选方案获取申请表》和领取遴选方案。
(二)现场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遴选报名与遴选方案获取申请表》(签字盖章,连同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七、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和地点
报名投标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2024年8月22日前)提交正式响应文件至海南省海洋厅海洋战略规划与政策法规处(1221室)。
八、其他
本次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将在海南省海洋厅网站等相关媒体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有关此次采购事宜,也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电话形式查询:
联系人:梁寒
联系电话:0898-66860693
联系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白驹大道12号海南省海洋厅海洋战略规划与政策法规处1221室。
海南省海洋厅
2024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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